在美國施加壓力下,日韓兩國對長期爭執的慰安婦賠償問題達成協議,不僅日本政府做出道歉的極大讓步,且以政府的名義撥款十億日圓,作為韓國的慰安婦救助基金。反觀台灣,慰安婦問題依然受到漠視,政府反應甚至慢半拍。

綜觀日韓得以在此一問題有了突破性發展,其一是外力的美國政府介入,其二是國內民間團體始終作為政府後盾,其三是韓國政府一向持強悍態度,有以致之。換句話說,存在於過去的歷史問題,應用今日錯綜複雜的多邊角力關係,韓國迫使日本政府「願意」做出讓步,此亦足以說明,政府「有所為」,才能「有所作為」。

必須指出的,「慰安婦」是個長期糾葛的歷史性大問題,政府必須「有所為」,否則只能隨波逐流。即以韓國為例,早於一九九三年訂定《慰安婦特別法》,對韓國慰安婦盡到人道照顧,且能凝聚民間聲援團體抗爭力量,加上美國為南海衝突,急於修補美日韓三邊關係,韓國政府適時加以利用。就是這麼積極有為,這任的朴槿惠政府才能做到以前政府所做不到的成果,這樣的總統就可在歷史上留名。

韓國能,為什麼台灣不能?難道馬英九總統不關心慰安婦問題嗎?絕對不是,倘若對八年來的談話加以整理,一定一長串,關懷之情必是溢於言表。但「關心」和「有所為」之間,差別太大了,只會「說說」的政府,做不了什麼事。試問:這八年來,馬政府曾經為慰安婦做了哪些具體事?

這回韓國政府達陣,我們的外交部和總統落人之後,才都急了。且看林永樂部長這麼說:「要求日方道歉和賠償,一直是我國既定立場,亞東關係協會與日本交流協會已持續溝通一段時間,日方初步回應『了解我方訴求』,現在則表示『願意考慮』;我方希望日方有明確回應,但協商需要一點時間。」可嘆的是,日韓兩國政府密集協議時,我駐日代表沈斯淳卻返台休假,以致還需馬總統親自下令他返日交涉,要求「日方對他國慰安婦的正面作為,均應及於台灣慰安婦」。

很清楚的,在慰安婦這個跨國的問題上,我們的政府是跟著韓國的後面走,韓國領先跑在前頭,為我們舖出「可以爭贏日本」的平坦路,警醒我們後知後覺的政府「原來可以這樣走」。但是,為何我們的政府一直遲鈍、麻木,或得過且過呢?今後如果我們能爭贏日本政府讓步,那也是步人之後而已,更何況馬政府所剩時日不多,果真能為台灣慰安婦盡到職責?

馬政府一向自認為現在「台美關係最好」、「台日關係最好」,這種自我感覺良好的政府,就是無法在「最好」關頭,做出一些「最佳」的突破。當自以為是風調雨順、國泰民安之時,又何曾幾時將台灣慰安婦的委屈真正放在心裡,真正為她們的尊嚴做到實事求是?

還有,那個被命令返日的沈斯淳代表,現在又忙些什麼?你是要等到何時,才能為我們的慰安婦發出心聲?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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